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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本原文化原创系列之《霸术》】第一章 第二节中国人的意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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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人的意识生活

意识的本质是指导人类生产与生活的精神活动,在这种精神活动之中,它又产生了选择性与价值性:

所谓选择性是指意识存在着一个总体的方向,这种总体性质的方向决定了个人与群体的命运,就比如说当一个人,或者是一个群体的意识生活指向的是唯我与自私时,那天的意志就判定个人与群体以悲惨的命运;假若反其道行之,那天的意志则判定个人与群体以幸福的生活。

因于这两种不同方向上所涉及到的价值,就决定了个人与群体是否会得到他人与社会,以及是否会得到世界文明的尊重。也就是说,只有正确意识所产生的正确行为,再由正确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价值,才是个人与群体受到他人与社会,以及世界文明尊重的秘诀。

但是,在选择性之中,还存在着一种比较特殊的社会现象,就是个人与群体决定什么方向也不选,而是以一种逃避的姿态停留在一个原点,就仿佛这个人从来没有来到过人间,从来也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过,因此他的生与死也仿佛与众人无关。就好比当代的日本社会,有将近六百万的青年人消失了,这些人全部宅在自己的家中,拒绝履行对家庭、对社会,甚至是对自我的责任与义务。中国人的意识生活,就如同这些日本青年人的生存状态,逃避一切,永远站在选择前的那个原点上,对任意一个方向都不敢迈出自己的步伐。假如一个人永远活在这样的状态下,那么,他的生命价值就会变得比流氓还不如,因为流氓至少还能给众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只是这种深刻的印象会唤起众人对他的诅咒,而逃避一切的人,他又能给众人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呢?所以他的死活其实与任何人都无关。

当个人有不选择与不作为的自由时,他只能换来众人对他的冷漠;因此,当一个民族有不选择与不作为的自由时,这个民族却想求得世界文明对它的尊重,这是不是一种遥遥无期的幻想呢?汉族这一民族,有此不选择与不作为的生活方式,其经历的时间居然长达四百多年之久,从而导致中国以外的民族之于中国人的歧视与羞辱,其历时亦是四百多年之久,那么这一责任又该谁来承担呢?

所以中国人的意识生活,就等于是没有意识。他们有所情绪,但却没有意识,因为意识需要判断力来维持。也就是说,当他们长久地沉迷于需要他人安慰时,他们也就把自身的意识交由他人来裁决,却根本不会判断裁决之人到底是他们的朋友,还是他们的敌人。因而这就导致裁决之人,往往就是他们的敌人!那么,这一切的悲剧,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自满清入关之后,满清为了达到永久统治中国的目的,出于自身力量微弱的恐惧,就必然会借助超强的暴力来镇压汉人对他们无道统治的反抗。但是,暴力只是手段,从来不是目的。他们真正的目的是让汉人做“只会说话的动物”,以达到奴役的目的。要达此目的,其关键就是把人的意识从人的肉体之中剥离出来,特别是要把人的社会意识从人的肉体之中剥离出来。因此,残酷的“文字狱”就变为满清政治的必然之选,因为不通过“文字狱”这样的暴政,就无法把汉人的意识从自身的肉体之中剥离出来,那就会如元朝统治那般,虽然在肉体上可以让汉人屈服一时,但从未在意识上让汉人屈服过,这就是祖先常说的“胡运无百年”,因为蛮族政治的持续运转必然会导致他们的军事力量迅速衰竭。满清统治者正是看到了蒙古人在政治上的这一漏洞,意识到剥离人的意识的重要性,所以才在文化上下手:一方面歪曲儒家学说,一方面又大力镇压具有民族意识的汉族学者。

那么,当汉人在物质方面变得一无所有,同时又在精神方面变得不能自我满足时,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生活方式就是把自身的感情寄托到粮食与铜钱上,似乎只有粮食与铜钱才能让他们感觉自己尚是一个活物。与此同时,因于人的意识其实是无法剥离的,特别是人对社会的意识其实是无法剥离的,那么汉人就必然要把自身的社会意识委托给一个代理者,由代理者来代理自身的社会意识,并幻想他们能够实现自身的社会权利,那么第一个被选择的代理者就是满清——这就是为什么曾国藩已经拥有了推翻满清的军事实力而绝不敢有推翻满清统治的想法,因为在他的内心之中,早就习惯于把满清政府视同为他社会意识的代理者。

由此可以得知,中国政治与中国社会的根本弊病就在于中国人民长期以来习惯于用粮食与铜钱来感知自身的价值,而又习惯性地把自身的社会意识交由某个强权去代理。他们把自身的社会意识交由某个强权去代理,其判断的依据就是哪一个政治强权具备了压迫他们的暴力,一如当年满清政府对他们的蹂躏,只有符合了这一标准,他们才会交出自己的社会意识,拿去给新的强权。因此,新的强权见此,自然不会给他们任何人权,而且这新的强权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反正有了足够压迫他们的政治强权,就算是获得了教权。

正是因为有这两种恶习——人民的自私与政府的残暴,因而导致在中国既无生活,也无政治,那自然也就失去了对外部世界的抵抗力。所以说,假如这一趋势不能在历史之中得以强力扭转,即人民只关心粮食与铜钱,再把自身的社会意识交由强权去代理,同时,残暴的政府只知收走人民的粮食与铜钱,而不知用以恩养人民,那么中国变为古埃及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在当代中国,政治家不懂用霸术去扭转这一历史趋势,而只知取悦与感化人民,自认为这是一种仁慈,那他就只能走向灭亡。所以,在这样一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政治家只有手握霸术,并且能够让自私的人民变得无私,让残暴的政府不再继续充当满清的继承者,他才能成就自己的功名!

否则,他的人民就只能生活在贫穷之中,他的国家就只能处于混乱之中,这对于他本人,他既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这一充斥着仇恨与杀戮的社会,那他的政治理想迟早也会走向破灭,他个人迟早也会堕落,他最终会变得跟满清统治者一样,随波逐流,不知所谓。因此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刻,若是有哪位政治家,妄想用一颗仁慈之心去感化人民,他就必将得到残暴的名声,同时也必将走向黑暗的坟场。

他出于美好的初衷,反得其恶名,是因为他不愿意承认他的民族,其民族意识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恢复,而一个民族的民族意识是否得到了根本性的恢复,就看这个民族的人民是如何看待他们自身的传统的。那么,中国人民又是怎样看待自身的传统的?

中国人民看待自身的传统就是把蛮族的传统当成是自己的传统,因而他们在满清时期,通过欺诈的方式来尊重他们的“传统”,到了民国时期再以真诚的方式来毁灭他们的传统,这种毁灭程度到了文革时期达到了历史的新高,然后就把中国变成了一个既无假传统又无真传统的民族。如果说这一时代的中国人对自己的民族传统尚有记忆的话,这还得感谢西方的恩赐——他们通过各种洋奴来污蔑中国的传统,一样以满清统治者自居。由此可见,西方人的政治水平是多么得低下,在满清统治者与之后的汉八旗早已完成他们想要完成的“伟业”之后,他们竟然多此一举地提醒中国人民,对你们说你们原本就有自己的民族传统。

对于未觉醒的中国人民,在西方列强的文化入侵中,拜他们所赐,为了让外来的新强权能够代理他们的社会意识,他们也不得不牢记自己民族原来还有传统这玩意,所以传统也不可能消失于他们的头脑之中,因为他们的头脑被各种政治势力出于各种政治目的,总是在他们的海马体上打下传统的烙印,而这种强迫记忆与他们自身对传统的态度却无关系。

因此,在中国的文化氛围中,我们就会看到各种各样滑稽的闹剧,其滑稽程度堪比憨豆先生的表演。

就比如说中国的民主派们,在鼓吹西方的民主、自由与博爱时,他们不知道西方人所说的普世价值,在中国的儒经之中全部能够找到,正如西方人说的平等,就是儒经中说的“齐”,荀子曾说“维齐非齐”,其内在含义就如今人所说的那样,绝对的平等不是一种平等。也就是说,当今西方的民主学说,本然就脱胎于中国的儒经,就连一战之后西方国家所兴起的白左主义,其教义学说,也与明末心学的基本内涵是一模一样的。由此可见,伏尔泰当年用儒经去教化西方人民,他是根本无法预料到其原产地的人民会拿着他的学说当成是先进思想,跑过去辱骂他所崇拜的恩师——孔子!

还有一点就是当代中国人经常会把自我头脑中臆想出来的西方当成是真实的西方来宣传,当这种谣言被西方人听闻后,经常会搞得西方人莫名其妙,之后就会引起他们的愤怒,认为他们的国家与文明被无知的中国人给歪曲与亵渎了。对此,我可以举出这样一个例子来加以说明:

在中国女界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神论,即美国女性远比中国女性要勇敢,所用的经典说辞就是美国女性勇于揭发强奸犯,社会也会为她们的这种行为喝彩!但事实却是,这只是美国影视剧的自吹自擂与自我美化,在现实的美国社会,这绝对是一种相反的情况。这就足以说明,美国女性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最高的权利,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谎言。因此我可以断言,美国女性地位在许多方面远比中国女性的地位要低,而且美国女性绝对不敢如中国女性那样,以对中国男性的说话方式来对美国男性说话。所以,自认为自身社会地位很低的中国女性,总是把美国女性所能享受到的权利——由中国女性臆测出来的权利,作为她们奋斗的目标,而这一切只不过是宅女们的意淫与妄想,所得到知识全部来源于充满谎言的美剧!

就拿强奸案来说,依据美国反对暴力性侵女性的相关机构的统计,实际上可统计的美国女性遭遇强奸的实际数字,比美国联邦调查局所统计的数字要高出四倍,这就说明大部分被强奸的美国女性,是绝对不敢报案的。

更令人感觉到不可思议的是大多数被强奸的美国女性,都是美国女大学生。而且发生强奸案的高发作案场所就是大学所举办的学生联谊会,也就是说,美国的男性大学生居然会在公开场合把美国的女性大学生给轮*奸了,而美国的大学在大多数时间内所保持的态度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谁也不会与自己学校的声誉过不去!

比较有意思的是在美国强奸犯的作案动机之中,有那么一种自私的动机,就是当他们感觉自己为女友付出过多的财物而女友居然不给他们所期望的应有回报时,他们往往就会强奸女友,因为他们感觉自己吃了大亏,因此在美国,女性遭遇强奸的往往是熟人强奸、约会强奸与亲密伴侣的强奸!

而且我还必须说明的一点就是美国受害女性之所以趋向于沉默,除了害怕遭遇罪犯的报复外,在美国社会,无论是他们的社会习俗还是他们的司法制度,其实都谈不上保护女性。

因为当美国女性遭遇到非法强奸时,美国社会会倾向于指责受害的女性,比如说她们遭遇强奸是自己的行为举止不当,或者指责她们不懂得保护自己,却很少去指责犯罪分子。

美国女性除了要面对直接性的伤害,她们还必须面对间接性的伤害。这种间接性的伤害除了会遭遇到美国社会的习惯性指责,美国的法院还会强迫她们在陪审团面前说出她们的性*爱史。也就是说,当美国女性遭遇到强奸之后,她们还必须对美国的法院毫无保留地交待自己全部的隐私,因此可以看出美国的法律其实是不信任受害女性的。

正因为遭遇强奸的美国女性,她们在实际生活中很少会得到社会的支持,而且如若控告强奸犯,还必须面对名誉尽毁的风险。因此绝大多数的美国受害女性只能选择保持沉默,并且还会陷入到长期的自责与抑郁之中。

而在中国,社会习俗好像是唾弃强奸犯的,并且法院也不会让中国女性*交待自己的性隐私。

因此,在中国女权分子的眼里,反而是美国女性敢于控告强奸犯了?!

由此可见,中国人对于西方人的认知,并不是通过严肃的调查取证,而是通过各种的歪曲与臆测。更为可怕的是中国人居然拿这种歪曲与臆测来指导他们的生活,当成是人生之中通往幸福之路的“《圣经》”。哪怕是在严肃的学术界,鼓吹民主与自由的新派知识分子们,到今天居然都搞不清楚民主与共和的关系,而是把政体与政治价值观混为一谈(共和是一种政治价值观,与专制相对;而民主则是一种政体,与君主制相对)。所以说,既然中国人可以把这些歪曲与臆测——与荤段子毫无区别的错误意识当成是他们的主流价值观,用于指导自己的家庭与社会生活,那么怎么可以说中国人有过什么社会意识呢,他们的社会意识难道不是习惯性地交由他人去代理吗,而且往往还是交由自己的敌人去代理!

那么,要改变这一切,唯一正确的政治方法又是什么,就是政治家通过强权来让中国人民认同这样的一个人,由他所统帅的政治组织,是他们唯一的、可以代理他们社会意识的政治强权;而当这一政治强权在获取政权之后,就必须把恢复民族传统与民族意识当成是首要的政治任务,并且在其工作过程中逐步恢复中国人民的政治权利、培养他们的政治能力。

必须要让他们知道,若是身为一个中国人连自身的传统都不知为何物,那他的人生必将是毫无价值的人生,因为他们从生到死,身为一个中国人就没有一天时间知道自己是谁,因此也就不断地需要外人来告诉自己是谁。那么,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一个人,他必然会把自身的社会意识交由他人、甚至是敌人来代理,那么他对于他人、对于社会,以及对于世界文明而言,他的生命价值又在哪里?

民族,是由每个个体组成的,当每一个个体都是一群毫无价值的人,那么这个民族对于世界的价值又来自哪里?因此,要想中国人重获自由与尊严,就必须先恢复中国的传统与民族意识;而要恢复中国的传统与民族意识,就必须先由带着正确意识的强权来驾驭;而要通过带有正确意识的强权来驾驭,其驾驭者就必须深懂霸术,并且能在现实的政治操作中灵活而又高明地运用霸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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