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测试 / 书记员工作职责2

书记员工作职责2

开始打字练习

书记员工作职责2

一、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到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结案台帐上进行登记;

2、负责案件开庭记录、询问调查记录、合议庭合议记录、宣判记录、执行记录等各种记录工作;

3、负责打印、校对法律文书;

4、负责送达各种法律文书;

5、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6、对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应扣除审限的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登记;

7、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8、负责案件报结,报结前应填写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报结案件移交表”,制作结案文书软盘,将预收诉讼费用转实收或提交立案庭办理减免缓审批手续;

9、负责审判庭卫生清理;

10、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11、庭长、法官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书记员工作标准:

1、制作笔录应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核对准确无误;

2、整理、装订案卷应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牢固、干净整齐;

3、保持审判庭环境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烟蒂及其它杂物;

4、庭审前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布置好法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并向审判长报告;

5、办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符合要求。

声明:以上文章均为用户自行发布,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