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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二部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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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要想让读者相信他笔下的人物确实存在,无疑是愚蠢的。这些人物并非脱胎于母体,而是源于一些让人浮想联翩的句子或者某个关键情景。托马斯就产生于einmal ist keinmal这句话,特蕾莎则产生于肚子咕噜咕噜叫的那一刻。

她第一次迈进托马斯寓所门槛的时候,肚子一阵咕噜咕噜叫。这不用奇怪,她没有吃中饭也没有吃晚饭,只是中午上火车之前,在站台上吃了一个三明治。她脑子里只有那个斗胆的出游计划,连吃饭也忘了。但是对自己的身体越是毫不关心,越容易遭到它的惩罚。就在她和托马斯面对面的时候,她受到了折磨,听到肚子在咕噜噜叫唤!她难受得几乎要哭了。好在十秒钟之后,托马斯就将她拥在怀中,她终于忘记了肚子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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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特蕾莎的这一情景,粗暴地显示了肉体和灵魂之间不可调和的两重性——这一人类根本的体验。

从前,人们总是惊恐地听自己胸膛深处传出有节奏的咚咚声,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人当然不会把自己完全等同于像肉体那样奇异、陌生的东西。肉体是囚笼,里面有个东西在看、在听,在害怕,在思索,在惊奇;这东西在肉体消失之后还在,还残存,它就是灵魂。

当然,肉体在今天已不再神秘莫测。人们知道,胸膛中不停敲打的是心脏,鼻子仅仅是为肺输送氧气、突出在体外的一个管道口,脸部不过是标志身体各种机能的仪表盘,标着吃、看、听、呼吸和思考。

自从人能够说出身体各个部分的名称,肉体带来的担忧便减少了。任何人也都知道灵魂不过是大脑灰质的活力。灵魂和肉体的两重性曾一度为科学术语所遮蔽,而今天,也不过是一种陈旧、片面的观念,必然招来嘲笑。

但是,疯狂地爱和听到肚子咕咕叫,这两者足以使灵魂和肉体的统一性——科学时代的激情幻想——在顷刻间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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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试图透过肉体看到自己。于是她经常照镜子。因为害怕被母亲撞见,每次照镜子都仿佛是一桩秘密的罪恶。

吸引她走到镜子前的并不是虚荣心,而是在镜中能看到自我令她震惊。她忘记了眼前看见的是个传达身体机能的仪表盘。她相信,透过脸部的线条,呈现给她的是自己的灵魂。她也忘记了鼻子不过是给肺输送氧气的一个管道口。她从中看到的,是她本质的忠实表露。

她久久地凝视着镜子中的自己。偶尔令她不快的是,她在自己的脸上发现了母亲的轮廓。于是她更固执地看着自己,调动自己的意志力,以虚化母亲的影子,然后将之彻底抹去,让完全属于她自己的东西留在脸上。每次成功,于她都是令人陶醉的一刻,灵魂又一次浮现在肉体的表面,如同船员们冲出底舱,奔上甲板,向着天空挥臂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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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仅外表像她的母亲,有时我觉得她的生命也只是她母亲生命的延续,有点像台球的移动,不过是台球手的胳膊所做的某个动作的延续。

那么,这个动作最初产生于何时何地,后来又如何变为特蕾莎的生命的?

也许就产生于那位布拉格商人第一次当面夸女儿美丽的那一刻。这个女孩就是特蕾莎的母亲,当时她才三四岁,父亲说她长得像拉斐尔画中的圣母,她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后来上了中学,课堂上她没有听老师讲课,却在琢磨与她像的到底是一幅什么样的画。

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有九个男人向她求婚。一个个跪倒在她的身边,围成一圈。她像公主一样,站在中间不知道该选择哪一个。第一个求婚者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出身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具男子气概。九个人都一样跪着向她求婚,九个人的膝盖都磨出了泡。

最终她选择了第九个,倒不是因为这个人最有男子气概,而是因为做爱的时候,她悄声叮嘱他:“小心!一定要小心!”但他故意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且也没有及时找大夫给她做人流,弄得她不得不赶紧嫁给他。就这样特蕾莎降生了。数不清的亲友从全国各地赶来,依偎在摇篮边,逗着特蕾莎。母亲却没有去逗。她一句话也不说。她心里在想着另外八个求婚的,觉得每个都比第九个强。

和她女儿一样,特蕾莎母亲也特别爱照镜子。有一天,她发现眼角上有了皱纹,心里直嘀咕,当初的婚姻真是荒唐透顶。这时,她又遇到了一个男人,这人一点也没有男子气概,还犯过几次诈骗罪并有两次离婚史。她厌恶那些膝盖上跪出了泡的求婚者。这一回,她疯了似的想自己跪下来向别人求爱。于是,她跪倒在骗子跟前,抛下特蕾莎和丈夫走了。

最具男子气概的男人变成了最伤心的男人。过度悲伤使他对一切都无所谓,他不分场合到处乱说,想什么就说什么。警察对他的胡言乱语非常恼火,赶紧传讯他,判了他的刑,他被投进监狱。家里被贴上封条,特蕾莎被撵了出来,只好投奔她的母亲。

过了没有多久,最伤心的男人死在狱中,母亲拖着特蕾莎和那个骗子在一个山脚下的镇子安顿下来。继父在一个办公室做职员,母亲在商店做营业员。母亲又生了三个孩子。再后来,有一天她又一次照镜子,她看到自己老了,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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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一切都失去了,她于是寻找罪魁祸首。要说有罪,人人有罪。她的第一个丈夫有罪,这个徒有男子汉气概、却不为她所爱的男人,她悄悄叮嘱他一定要小心,可他硬是不听她的话;她的第二个丈夫也有罪,是这个毫无男子气却让她深爱着的男人,把她拖离布拉格,来到这个外省小镇,可他见到女人就追,弄得她没完没了地吃醋。遇到这两个男人,她实在没有办法。惟一属于她、不会从她手里溜走、可以补偿所有这一切的人质,就是特蕾莎。

特蕾莎也许确实应该为母亲的命运负责:她,是一个最有男子气的男人的精子和一个最漂亮的女人的卵子荒诞的结合的产物。正是从这一被叫作特蕾莎的命定的一刻起,开始了母亲马拉松式的不幸人生。

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特蕾莎,做母亲就是牺牲一切。她的话很有说服力,因为她说的是她的亲身经历,她就是一个为了孩子而失去了一切的女人。特蕾莎听着,她相信生命的最高价值就是母性,母性意味着伟大的牺牲。如果母性是一种大写的牺牲,那么做女儿就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大写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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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特蕾莎对那个晚上的情景一无所知,不知道母亲曾低声叮嘱那个最有男子气的男人要小心。她体验的犯罪感就像原罪一样说不清。为了弥补这个罪过,她什么事都做。母亲让她辍学,十五岁就开始端盘子,挣来的一切都上交给了母亲。为了回报母亲的爱,她随时准备奉献一切。她操持家务,照顾弟妹,每个星期天都在洗洗涮涮中度过。真可惜,她读中学时是班里最有天分的学生。她一直想“出人头地”,可对她来说,在这个小镇上能到哪里去出头?每次她洗衣服,盆边总放着一本书。她边洗边翻书,手上的水把书也弄湿了。

在这个家里,不存在什么廉耻心。母亲穿着内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有时候连胸罩也不穿,夏天有时甚至一丝不挂。继父倒不光着身子乱走,但他总是等特蕾莎洗澡的时候往浴室里闯。有一天她在里面把门锁上了,母亲大发脾气:“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自己怎么样?你美,他不会把你的美吃了的!”

(这种状况显然表明母亲对女儿的仇恨远超过丈夫带给她的嫉妒。一切都是女儿的过错,甚至包括她丈夫的不忠。女儿居然也要自由,敢争什么权利——比如洗澡时插上门之类的权利,对母亲来说,这远比丈夫想占特蕾莎的便宜更不可接受。)

一个冬日,母亲赤身裸体,在点着灯的房间里走来走去。特蕾莎怕对面楼里的人看见,跑过去拉上窗帘,然而她却听见身后母亲在笑。第二天,母亲的几个朋友来看她。有一个邻居,一个商店的同事,一个本区的小学教师和另外两三个经常见面的女人。特蕾莎过来和她们待了一会儿,有一个女人的儿子也在一旁陪着,那是一个十六岁的男孩。母亲乘机谈起特蕾莎如何护着自己,生怕丢脸。她边说边笑,其他女人也哈哈大笑。接着,母亲又说:“特蕾莎连人要撒尿放屁的都不愿承认。”特蕾莎满脸通红,母亲依然不依不饶:“这有什么难为情的?”她说着便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回答——一连放了几个响屁。女人们笑作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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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还大声地擤鼻涕,一五一十地跟别人细讲她如何做爱,还给别人看她的假牙。她会用舌头异常灵巧地一抵,抵出假牙后,上颌往下一拉,包住下面的牙齿,咧着大嘴笑,那模样让人顿时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的一举一动,只不过是一种粗俗的表示,她要藉此抛却她的青春和美丽。当九个求爱者跪倒在她四周的时候,她曾那样小心翼翼地看护着自己的胴体,那时候羞耻心是衡量她身体价值的标准。如果说现在的她寡廉鲜耻,那的确是因为她已经彻头彻尾成了一个不知羞耻的人,仿佛要通过自己的厚颜无耻,以庄严的一笔勾销过去的生活,高声宣告,她曾过于看重的青春和美貌实在是一钱不值。

在我看来,特蕾莎好像是她母亲那个粗俗动作的延续,她母亲要通过这个动作,将一个漂亮女人的过去抛得远远的。

(如果特蕾莎本人也有一些神经质的举动,如果她的举止缺少优雅娴静的气质,那实在不必感到奇怪,因为她母亲最重要的举止,那一自我毁灭的粗狂之举,体现的就是她,就是特蕾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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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要为自己伸张正义,她要罪犯受到惩罚。她坚持要女儿和她都活在一个没有羞耻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青春和美貌了无意义,世界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肉体集中营,一具具肉体彼此相像,而灵魂是根本看不见的。

现在,对特蕾莎那个隐秘恶癖的意义,对她经常站在镜子前长时间地注视自己,我们终于可以比较理解了。这是一场和母亲的战斗。这是一种要有别于其他肉体的渴望,渴望在自己的脸上看见从船肚子里出来的船员重见天日时闪现的灵魂。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悲伤、惶恐、愤怒的灵魂深藏在特蕾莎的身体里,一直耻于袒露。

她第一次与托马斯相遇时,情况就是这样。那天,她手托盘子,盘子里放着几大杯啤酒,在酒吧那些酒鬼中间忙碌穿行,盘里的啤酒压得她身体弯曲,她的灵魂蜷缩在胃里或胰腺中。这时,她听见托马斯在唤她,这声叫唤太重要了,因为它来自一位陌生人,他既不认识她母亲也不认识这些酒鬼,每天,她耳朵里充斥的都是这些酒鬼一说再说的粗话和脏话。就凭他是个陌生人,便超越于所有其他人之上。

当然,也有点别的什么使他与众不同:一本书摊放在他的桌子上。在这个酒吧里,还从来没有人在桌子上打开过书。对特蕾莎来说,书是确认一个秘密兄弟会的暗号。事实上,那些从镇上图书馆借来的书,也是她反抗那个围困着她的粗俗世界的惟一武器。尤其是小说,她读了许多,从菲尔丁到托马斯·曼。这些书为她提供了一个机会,在虚幻中逃避,摆脱那种毫无快乐可言的生活。作为一种物品,这些书对于她还有一种意义:她喜欢抱着书在大街上行走。它们对她来说,就像上个世纪花花公子的漂亮手杖,使她显得与众不同。

(将书与花花公子的漂亮手杖相比较,并不完全确切。手杖不仅仅是花花公子有别于他人的标志,还使他们成为新潮、时髦的人物。然而书虽然让特蕾莎有别于其他的女孩,但是却让她过于陈腐。当然,她太年轻了,在她身上不可能看到任何陈腐之气。当那些年轻人带着震天响的收音机在她周围溜达,她觉得他们实在是傻。她并不知道他们这是在赶时髦。)

而那个刚刚叫唤她的男人虽然陌生,却是一个秘密兄弟会的成员。他说话的语气谦和有礼,特蕾莎感到她的灵魂从每一根血管,从每一根毛细血管和毛孔中飞冲到表面,要让他看一看。

9

从苏黎世回到布拉格后,托马斯一想到他和特蕾莎的相遇是因为六次难以置信的偶然巧合,心里就不痛快。

但是,如果一件事取决于一系列的偶然,难道不正说明了它非同寻常而且意味深长?

在我们看来只有偶然的巧合才可以表达一种信息。凡是必然发生的事,凡是期盼得到、每日重复的事,都悄无声息。惟有偶然的巧合才会言说,人们试图从中读出某种含义,就像吉卜赛人凭借玻璃杯底咖啡渣的形状来作出预言。

托马斯出现在酒吧,这对特蕾莎来说绝对是偶然的征兆。他独自坐在桌旁,面前摊放着一本书。他一抬眼,看见了她,微微一笑,说:“来一杯白兰地!”

这时候,广播里正播放着音乐。特蕾莎到吧台拿了一瓶白兰地,伸手拧了拧开关,调大了收音机的音量。她听出是贝多芬的曲子。她是在布拉格的一个弦乐四重奏小乐队到这个小镇上巡回演出后,才知道贝多芬的。那次,特蕾莎(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她一直渴望“出人头地”)也去了音乐会。整个大厅空荡荡的,她在那里只遇到了药剂师和他的妻子。台上是乐队四重奏,台下是听众三人团。演奏师很友好,并没有因此取消音乐会,整个晚上为他们三个人演奏了贝多芬的最后三部四重奏曲。

事后,药剂师邀请几位演奏师共进晚餐,也邀请了那个素昧平生的女听众。从此,贝多芬对她来说成为了“另一面”的世界的形象,成了她所渴望的世界的形象。此刻,她正端着给托马斯的白兰地酒从吧台往回走,她边走边努力想从这一偶然之中悟出点什么:偏偏就在她准备给一个讨她喜欢的陌生男人上白兰地的一刻,怎么会耳边传来了贝多芬的乐曲呢?

偶然性往往具有这般魔力,而必然性则不然。为了这一份难以忘怀的爱情,偶然的巧合必须在最初的一刻便一起降临,如同小鸟儿一齐飞落在阿西西的圣方济各的肩头。

10

他喊她来结账。他合上了书(这是确认一个秘密兄弟会的暗号),她渴望知道他读的是什么书。

“您能把这记在我旅馆的账上吗?”他问。

“当然可以,您的房号是多少?”

他拿出一把钥匙,尾部拴着一个木牌子,上面用红笔标着个“六”字。

“真奇怪,您在六号。”她说。

“这有什么奇怪的?”他问。

她想起她曾和父母一起住在布拉格,那时父母还没有离婚,他们的房子就是六号。但她回答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我们只能为她的机智而赞叹):“您住六号房间,我六点下班。”

“而我,坐七点钟的火车。”陌生人说。

她不知道再说什么,把账单递给他签了字,然后送到旅馆前台。她下班的时候,他已经离开那张桌子走了。他是否领会了她含蓄的暗示?走出饭店的时候,她有点心烦意乱。

对面,在这个脏乱的小镇中心地带,有一个小公园,那里死气沉沉,花木稀少,可对于她却一直是个美丽岛:一块草坪,四棵白杨,几条长凳,还有一棵垂柳和几丛连翘。

他坐在一条黄色的长凳上,从那儿可以看见酒吧的正门。前一天她就坐在这条凳子上,膝盖上还放着一本书!于是她明白了(偶然的命运之鸟一齐飞落在她的肩头),这个陌生人命中注定要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他叫她,请她坐在他的身旁。(特蕾莎感到她灵魂的船员冲上了她肉体的甲板。)过了一会儿,她送他到了火车站。分手时刻,他递给她一张名片,上面写着他的电话号码:“如果,您偶然有一天来布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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