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非通常所认为的偶然和无意的联想的混乱,或者像许多作者设想的只是睡觉时肉体感觉的结果,而是心理活动的自主我的和有意义的产物,像其他心理功能一样可以接受系统分析。睡觉时的器官感觉不是梦的原因;它们只是扮演次要角色并只提供心灵运作所需的元素(材料)。根据弗洛伊德的看法,梦像所有复杂的心理产物一样是一个创造,一件有其动机,有其先行联想序列的作品;并像所有思考活动一样是一个逻辑过程的成果,是多种倾向性的斗争和其中一个倾向性胜利的成果。梦境像和我们所做的其他所有事情一样有意义。
人们可能反对说:所有经验的现实都反对这一理论,因为梦带给我们的不连贯和含糊的印象是声名狼藉的。弗洛伊德把混乱映象的序列称为梦的“显意”;它是弗洛伊德在其后面寻找的实质性的东西——无意识梦的内容或隐意的表面。人们可能会问什么原因导致弗洛伊德认为梦本身只是一个大厦的表面或它确实具有意义。他的设想既不基于某种教条,也不基于某个先天观念,而只是基于经验主义——所有心理(或生理)事实都不例外的一般经验。它必然有其总是作为复杂现象组合的产物的因果序列,因为任何现存的思想元素都是先前心理状态的合成并在思想元素都是先前心理状态的合成并在理论上能够分析。弗洛伊德应用梦的原则就是我们在探究人类行为的原因时常常本能地使用同一原则。
他非常简单地自问:为什么这个特别的人做了这个特别的梦?他必然有其特殊的原因,否则因果律就瓦解了。一个儿童的梦异于一个文盲的梦。正如一个受过教育的人的梦异于一个成人的梦,在梦中有某种个体性的东西:它与主体的心理性情相一致。这个心理性情是由什么组成的呢?它自身是我们的心理过去的结果。我们当下的思想状态依赖于我们的历史。每个人的过去都存在决定精神“情意丛”的不同价值的元素。没有引起强烈情绪的事情对我们的思想或行为影响甚小,而那些激起强烈情绪性反应的事情对我们以后的心理发展至关重要。这些具有浓厚感情色彩的记忆形成联想情节。它们不仅持久存在而且非常有力地和紧密地相互连结。一个我兴味索然的对象产生很少的联想并很快从我的认知境域中消逝。相反,一个我非常感兴趣的对象将唤起许多联想并使我着迷很长时间。每一个情绪都产生或多或少广泛的联想情节,我称其为“观念的情感性情结”在研究一个个别的病例史时,我们常常发现情结发挥了在任何分析中,我们将一开始就碰到它。情结在每一个心理结构中都显现为心理性情的主要成分。例如在梦里,我们遇到情绪性成分,所有心理活动的产物首先依赖于最强的“集结”影响,这是易于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