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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至死》 (十)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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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至死:第 8 章 走向伯利恒

有一个福音传教士经常出现在电视上,她的名字叫特丽。她看上去 50 岁出头,头发梳理得挺直僵硬,人们说她的头发只会被折断,而不会被弄乱。特丽教士精力旺盛而且不拘礼节,她的传教风格显然是效仿早些时候的密尔顿 · 伯利。从观众的脸部特写镜头可以看出,他们几乎一直在笑。要不是他们的样子稍稍显得整洁健康一些,我们很难把他们和在拉斯维加斯观看演出的观众区分开来。特丽教士奉劝在座的以及那些 “在家” 的人通过找到耶稣改变自己的道路。为了更有效地达到目的,她向大家提供了一套“致富行动资料”,此举有双重目的:在走近耶稣的同时,还可以学习怎样使银行里的存款数目变大。这使她的追随者欣喜不已,他们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仰:致富是宗教的真正目的。但是也许上帝并不同意他们的观点,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特丽教士已经被迫宣布破产并暂时停止了她的传教活动。

帕特 · 罗伯逊是热门节目《700 俱乐部》的主持人,这既是一个电视节目,同时又是具有某种宗教性质的组织,你每个月只要付 15 美元就可以加入了(当然,如果你装了有线电视,就可以免费观看)。罗伯逊教士比特丽教士表现得要低调一些,他谦逊、睿智,具有电视观众喜欢的那种冷静的脱口秀主持人的魅力。他的感召力比特丽教士要大得多,至少从电视的角度来看是这样。他的节目仿效《今夜娱乐》节目的模式,包括采访、歌手访谈和成为再生基督徒的艺人的录像。例如,夏威夷唐 · 何 [1] 合唱团的姑娘们都是再生基督徒。在录像里,我们看到她们既在教堂里祈祷,又在舞台上表演(虽然不是同一时间)。这个节目还再现了曾经处于绝望边缘的人们看了《700 俱乐部》之后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这些人在精心制作的文献电视中扮演自己的角色。在其中一个节目中,我们看见一个由于焦虑而精神几近崩溃的妇女,她无法尽妻子应尽的义务,所有的电视节目和电影都让她对世界产生恐惧。她开始成为妄想狂,认为亲生的孩子都想谋杀自己。随着剧情的发展,我们看见她坐在电视机前,偶尔发现了《700 俱乐部》。她对这个节目传递的信息产生了兴趣,开始接纳耶稣走进她的心灵。她被拯救了。在节目的最后,我们看见她平静而快乐地生活着,眼睛里洋溢着平和的光芒。所以,我们也许可以说,《700 俱乐部》两次把她带入了超凡的境界:第一次是把她带到了耶稣的面前,第二次是使她成为一个电视明星。对于那些涉世不深的人来说,到底哪一个是更高的境界,他们都不清楚。

在每期《700 俱乐部》结束的时候都会播出下次节目的预告,而且这些预告的节目总是异常丰富多彩。节目最后是一句我们常听到的话:“精彩节目不嫌多…… 明天同一时间,《700 俱乐部》再见。”

吉米 · 斯瓦加特是一个有点儿老派的福音传教士。虽然他的钢琴技艺精湛,歌声也非常动人,而且也可以充分利用各种电视资源,但他最喜欢的还是那种激情澎湃的传教方式。但因为要出现在电视上,他便常常用普世教会的理论来缓和自己的态度。例如,在讨论 “犹太人是否亵渎神灵” 这个问题时,他首先回忆了耶稣的成人仪式,强调基督徒亏欠犹太人太多,并由此得出结论,犹太人没有亵渎神灵。在结尾的时候,他又指出,犹太人因为失去了自己的神殿而迷失了方向。他想要告诉大家的是,犹太人是可悲的而不是可鄙的,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是相当不错的好人。

这是完美的电视传道——精彩、动情,有一种让人奇怪的宽慰,甚至犹太观众也会有这种感觉。电视——上帝保佑它——绝不适合传递赤裸裸的仇恨。一方面,你不知道谁在看电视,所以最好不要过于挑衅;另一方面,满脸涨得通红、不断挥舞双手的仇恨者在电视上会显得非常愚蠢。这一点马歇尔 · 麦克卢汉早就发现了,参议员约瑟夫 · 麦卡锡还因此吃过亏。电视喜欢一团和气,有时候沉默是最好的。(但也有例外,像斯瓦加特这样的教士在谈到魔鬼和现世人文主义这样的话题时是不可能沉默的,他们攻击敌人时总是不依不饶。也许这是因为魔鬼和现世人文主义者都不在尼尔森收视率调查范围之内,而且他们也不看电视。)

宗教组织目前拥有并管理着 35 家电视台,每家电视台都有自己的宗教节目。为了写这个章节,我看了 42 小时的宗教节目,大多是罗伯特 · 舒勒、奥拉尔 · 罗伯茨、吉米 · 斯瓦加特、杰里 · 福尔韦尔、吉姆 · 巴克和帕特 · 罗伯逊主持的节目。看 42 小时节目其实完全没有必要,5 个小时就足够让我得出结论,其中的两个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个结论是,在电视上,宗教和其他任何东西一样,被明白无误地表现为一种娱乐形式。在这里,宗教不再是具有历史感的深刻而神圣的人类活动,没有仪式,没有教义,没有传统,没有神学,更重要的是,没有精神的超脱。在这些节目中,传教士是头号人物,上帝只能充当配角。

第二个结论是,宗教之所以成为娱乐是由电视本身的倾向决定的,而不是因为这些所谓的电视传教士存在缺陷。确实,他们中的有些人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见解狭隘,还很偏执。他们自然无法和早期的福音传教士媲美,比如乔纳森 · 爱德华兹、乔治 · 怀特菲尔德和查尔斯 · 芬尼,个个都学识过人、精通神学,具有高超的表述能力。但是,在缺陷方面,今天的电视传教士和早期的福音传教士或今天只局限于教堂传教的神职人员们差别并不大。使这些电视传教士成为宗教体验的敌人的不是他们的弱点,而是他们赖以工作的媒介。

大多数美国人,包括传教士,如果能稍加思考,就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的话语形式都能够从一种媒介转换成另一种媒介的。如果你以为用某种形式表达出来的东西可以用另一种形式丝毫不损害意义地表达出来,那你就过于天真了。很多散文可以成功地从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但我们知道诗歌很难做到这一点,我们也许能够大致了解一首译诗,但其中一定有什么东西已经丧失了,特别是赋予诗歌美感的那种东西。通过翻译,它已经成为另一首诗歌。还有一个例子:我们也许发现送一张安慰卡给失去亲人的朋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如果我们认为卡片能够表达我们当面哽咽着说出的话的相同意思,那就是自欺欺人了。卡片不仅改变了我们要说的话,而且还改变了赋予这些话意义的语境。同样,如果我们相信老师传授的知识可以用微型计算机更有效地复制出来,那么我们也是在欺骗自己。也许有的东西是可以复制的,但我们始终要问一个问题:复制过程中会丢失什么?答案可能是:一切赋予教育重要性的东西。

不是一切都是可以用电视表达的,或者更准确地说,电视把某种事物转换成了另一种东西,原来的本质可能丢失,也可能被保留下来。大多数电视传教士没有严肃地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们以为,原本在教堂或帐篷里面对面的传教也可以在电视上进行,而且既不会丢失原意,也不会改变宗教经验的性质。他们没能认识到复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也许是因为电视为他们提供了大量的观众,让他们心生傲慢而无暇顾及其他了。

比利 · 格雷厄姆曾经写道:“电视是人类发明的最有力的交流工具。我的每一期黄金时段的‘特别节目’在美国和加拿大的近 300 个电视台同时播出,我一次电视直播的观众比耶稣一生中传教的对象要多千百万。”[2] 对此,帕特 · 罗伯逊补充说:“说教会不应该利用电视是非常愚蠢的。他们的需要是一样的,他们传递的信息是一样的,但传递的方式可以改变…… 要让教会不利用美国最具有生成力量的工具简直愚不可及。”[3]

这样想真是太幼稚了。如果传递方式改变了,传递的信息就极有可能也不一样了。如果信息传递的语境和耶稣所处的时代完全不同,那么我们就不能指望信息的社会意义和心理意义还能保持不变。

电视本身的几个特点以及它的周围环境,使得真正的宗教体验无法实现。首先,我们无法神化电视节目播出的空间。任何传统的宗教仪式都要求,举行仪式的地方要具有某种程度的神圣性。教堂被设计成一个举行仪式的地方,所以几乎所有出现在那里的东西都具有宗教的氛围。但是宗教仪式并不一定都要在教堂里举行,只要事先进行一番净化,几乎所有的地方都能胜任。所谓 “净化”,就是说要去除它一切世俗的用途。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只要在墙上放一个十字架,或在桌子上放一些蜡烛,或在醒目的地方放上一本《圣经》。通过这些,体育馆、餐厅或宾馆都可以被改造成朝圣的地方,都可以暂时从世俗世界中超越出来而再现为一种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现实。但是,为了实现这个转换,一些行为规范是必须遵守的。例如,在这些地方不能吃东西或闲聊,必须戴上无檐便帽或在适当的时候跪下,按要求无声地静默。我们的行为要符合非世俗世界的规则。但在看电视宗教节目时,我们通常不会遵守这些规范。不论电视上是在播宗教节目还是在播电视剧《达拉斯》,我们都不会改变在自己的客厅、卧室或厨房里进行的活动,我们吃东西、聊天、上厕所、做俯卧撑或做看动画片时习惯做的任何事情。如果观众不能沉浸在非世俗世界的神秘氛围中,那他也就不可能获得一种超凡脱俗的宗教体验。

还有一点,电视屏幕本身也有着很明显的现世主义倾向。屏幕上充满了世俗的记忆,电视广告和娱乐节目已经在这里深深扎根,要想把它改造成一个神圣的地方显然是很困难的。而且,观众随时都会意识到,只要轻轻按一下遥控器,宗教节目就会马上变成完全不同的世俗节目——曲棍球比赛、广告、卡通片。不仅如此,在大多数宗教节目的前后,我们都可以看到广告、流行节目的宣传以及各种各样其他世俗的形象和话语,所以屏幕本身就传递了娱乐不断的信息。不论是历史还是电视的现实情况,都证明反省或精神超脱是不适合电视屏幕的。电视屏幕希望你记住的是,它的图像是你娱乐的源泉。

电视传教士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他们知道他们的节目不能代表商业广播之外的另一片天空,而只能充当这个统一体里的一个部分。确实,很多宗教节目都不是按照传统在星期天播出的。有些受人欢迎的传教士非常愿意和世俗节目 “齐头并进”,因为他们相信这样可以使他们的节目更具吸引力。钱不是问题,这些宗教节目得到的赞助高达上百万,据估计,电子教堂的总收入每年超过 5 亿美元。

我提到这些数据是想解释,为什么这些传教士能够支付得起相当于商业节目的高额制作成本。这对他们来说不是问题,大多数的宗教节目里都有水汽冲天的喷泉、色彩绚丽的花朵、训练有素的唱诗班和精心设计的布景,完全是一些著名商业节目的再现。很多时候,他们的节目要到拥有迷人奇异景色的地方进行 “外景拍摄”。

此外,宗教节目还有众多俊男靓女的捧场,他们既出现在节目中,也出现在观众里。罗伯特 · 舒勒特别偏爱名人,尤其是电影明星,而他们也对他表现出无限忠诚。舒勒不仅让名人出现在他的节目中,还让他们出现在他的广告里来吸引观众。我想我可以很公平地说,吸引观众是这些节目的主要目的,就像《达拉斯》这样的电视剧一样。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运用了最先进的市场推广手段,比如派发免费小册子、《圣经》和礼物,杰里 · 福尔韦尔送出的是 “耶稣至上” 的别针。传教士们对自己如何控制传教内容以提高收视率毫不否认。如果你想从这些电视传教士那里知道富人死后进入天堂会遇到什么困难,那你一定得等上很长时间。全国宗教节目主持人协会的执行主席总结了电视传教士的不成文规则:“只有给观众他们想要的东西,你才可以得到市场占有率。”[4]

我相信,你会注意到,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宗教信条。不论是释迦牟尼、摩西、耶稣还是穆罕默德、路德,从来没有哪个伟大的宗教领袖会给人们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给的是人们应该具备的东西。但是,电视只能给予观众他们想要的,电视是 “客户友好” 型的,要关掉它实在太容易了。只有在呈现动感的视觉形象时,电视才能对观众产生最大的吸引力。它不适合复杂的语言或苛刻的要求。所以,电视上的传教完全不同于圣山上的传道。宗教节目充满了喝彩声,它们庆祝富有,让节目中的演员成为名人。虽然这些节目传递的信息琐碎无聊,但它们仍然会有很高的收视率,或许正是因为它们传递的信息琐碎无聊,它们才会拥有很高的收视率。

如果我说基督教是一种苛刻而严肃的宗教,我相信我没有说错。但是,当它被表现得轻松愉快时,就变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宗教。

当然,肯定会有人反对 “电视使宗教堕落” 这种说法,其中一个理由是,宗教和图像从来都是紧密相连的。除了贵格会 [5] 和其他几个禁欲的教派,很多宗教都努力通过艺术、音乐、神像和令人敬畏的仪式来表现自己的吸引力。宗教的美感是它吸引人们的重要原因。对于天主教和犹太教来说,这一点尤其明显:在镶嵌着美丽彩色玻璃的教堂里,教徒们可以听到萦绕人心的曲调,看到华美的长袍、披肩和神奇的帽子,他们享受圣饼和美酒,聆听古老语言神秘的节奏。这些宗教仪式中的饰物与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鲜花、喷泉和布景是不同的,因为前者是宗教本身历史和教义的一个组成部分,教徒对它们应该表现出恰如其分的敬畏。犹太教徒祷告时不会因为戴无檐便帽在电视上好看而戴上它;天主教徒不会为了给圣坛增添光彩而点上蜡烛;犹太教、基督教和长老派的拉比、教士们不会在传教时停下来问电影明星是不是虔诚的教徒。我们在真正的宗教中看到的图像是以施展魔力为目的的,而不是为了娱乐。这当中的区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通过赋予事物魔力,我们可以获得神性,而通过娱乐,我们走得离神越来越远。

电视上的大多数宗教节目都是 “宗教极端主义” 的倡导者,它们明确鄙视仪式和神学,它们推崇的是同《圣经》也就是上帝的直接交流。我不想让自己陷入我不擅长的神学争论中,但我还是可以公正地说,在电视上,上帝是一个身份不明的次要角色。虽然他的圣名被一再提起,但传教士有血有肉的形象带给我们一个明白无误的信息:值得我们崇拜的是眼前的他,而不是那个看不见的他。我不是说传教士存心想这样做,而是说电视上彩色的特写镜头威力太大。毕竟,电视上的形象比金牛犊 [6] 的魅力要大得多。我怀疑(虽然我没有确凿的证据),天主教反对富尔顿 · 希恩主教上电视(几年以前)就是因为怕观众们错把对上帝的崇拜献给了希恩主教,他具有穿透力的目光、令人敬畏的斗篷和神圣庄严的语调,实在是像极了上帝。

电视最大的长处是它让具体的形象进入我们的心里,而不是让抽象的概念留在我们脑海中。正因为这样,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把一档关于宇宙的节目命名为 “沃尔特 · 克朗凯特 [7] 的宇宙”。如果你认为宇宙不需要沃尔特 · 克朗凯特为它增添光彩,那你就错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知道沃尔特 · 克朗凯特在电视上比在银河系更有魅力。而吉米 · 斯瓦加特则比上帝更有魅力,因为上帝只存在于我们心里,而斯瓦加特一直在那里,你可以看得见他,可以敬仰他、膜拜他。正因为这样,所以他能成为电视明星,比利 · 格雷厄姆能成为名人,奥拉尔 · 罗伯茨可以拥有自己的大学,罗伯特 · 舒勒可以拥有水晶教堂。如果我没有弄错,有一个词可以用来形容这一切,那就是 “亵渎神灵”。

但归根到底,不管人们对电视宗教有多少批评,有一个事实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电视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观众。这就验证了我前面引用过的比利 · 格雷厄姆和帕特 · 罗伯逊的话:广大民众需要它。汉娜 · 阿伦特 [8] 对这句话做了我所知道的最好回答。她在反思了大众文化的产物后,写了这样一段话:

这种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状况可以被称为 “大众文化”,它的倡导者既不是大众也不是艺人,而是那些试图用曾经是文化中真实可信的东西来娱乐大众的人,或是那些试图证明《哈姆雷特》和《窈窕淑女》一样有趣,一样具有教育意义的人。大众教育的危险在于它可能真的变成一种娱乐。有很多过去的伟大作家经过了几个世纪的销声匿迹,如今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但我们不知道,他们作品的娱乐版还能否留在人们心里。[9]

如果我们用 “宗教” 代替上文中的《哈姆雷特》,用 “伟大的宗教传统” 代替 “过去的伟大作家”,那么这段引文就可以成为对于电视宗教的精辟评论。毫无疑问,宗教可以被改造成具有娱乐性的东西,问题是,通过这样的改造,我们是不是把这种“文化中真实可信的东西” 毁灭了呢?宗教在运用了电视资源后日渐攀升的受欢迎程度,会不会让更多的传统宗教理念变成疯狂而琐屑的表演?我前面提到,奥康纳红衣主教为了得到观众欢心进行了令人尴尬的努力,某教区的神甫则尝试把摇滚音乐和传教结合起来。我还知道有一个犹太教的拉比非常郑重地向教会提议,邀请帕瓦罗蒂在赎罪日演唱悔罪祈祷曲,他相信这样一定会让教堂空前爆满。谁会怀疑这一点呢?但正如汉娜 · 阿伦特说的,这是一个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附属于全国基督教教堂委员会的神学、教育和电子媒介协会成员,我完全能够理解 “官方” 新教教派对把新教改造成一种适合电视播出的宗教所表现出来的担忧。在我们的委员会里,大家达成了一种共识:真正的危险不在于宗教已经成为电视节目的内容,而在于电视节目可能会成为宗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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