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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颠覆的文明》——人与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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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颠覆的文明》

边芹

西方文明的基因

人与宠物

我写过好几篇谈狗的文章,每次刊出后,感兴趣的多是宠物网,其他人嚼字咬文,见文不见意。我悲哀之余回头思忖,觉得读懂亦难,强人不得。宠狗并非中国传统,而是近代模仿出的一种时髦嗜好,既为模仿,就是模仿者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皆为仿效。仿效的行为往往是取了被模仿者的形式,而把发自天性的、本我的行为藏在模仿来的外壳里面,是这藏在里面的东西阻止模仿者看清自己离精髓很远,不过是换了个对照物继续着本我。离精髓越远的模仿,越是本我的膨胀,以致完全不懂模仿的对象。这是中国一百多年西学东渐的实际图景。越是满口洋化的人,本我越是与西方人南辕北辙。经多年观察,不幸地看到:本我越是难以移变的人,越是为外壳的模仿而疯狂。事实上,心有灵犀的人之间是不需要彼此模仿的。破解西方人宠狗的实质,就是抓到了西方文明一个关键的统治术:猎犬驯化。这才是西方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的实质,其余的都是花架子。看到这一层的人,才恍悟近代以来由西方人推荐而我们竭力模仿的方子,非但绕开了猎犬驯化,而且把原本的鸟笼和鱼缸都砸了。“家园”被破,却并没有被驯化出猎犬品质的鱼和鸟们,一朝被抛进空空的世界,自然是一去不复返了。

一、为什么西方人独爱狗

人与宠物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一个社会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细看这种关系,会发现宠狗的人与爱鱼鸟的人早在文明伊始便已云飞雨散。

大大小小的动物,除肉禽猛兽,养了便可亲腻。如有人喜蛇,盘摸掌玩如己肤;有人爱鼠,尖指戏逗如己出。超出常规的宠物,与人的关系趋于简单,就是爱与被爱。而聚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动物,与人的纠缠线头就多了,让那么多个性南辕北辙的人亲近,一定是迎合了某些民族的共性,脱出了爱与被爱的个体关系。

比如西方人独爱狗,越是堆金砌银的社会,狗影越是遍布大街小巷,简直成了城市“人口”的一部分,连食不果腹的流浪汉,脚前足后都颠颠地跟着一只。五花八门的狗种由皮绳或帆布带圈拉着,车前马后跟班跑腿,宛如主人投向世界的影子。

为什么绕开鱼鸟的美艳,在众生云云的动物王国独选这种由狼演变来的生物为伴?只有爱与被爱一个答案,就过于简单了。要看清人狗情结,单从人的角度,会浮出一堆陈词滥调,人擅长掩盖本性,藏得之深连自己都骗了。从狗的角度会清晰一点。它为何成了众多可宠之物的主角?外形最可爱?非也。头脑最聪明?值得商榷。它之集西方人宠爱于一身,缘于两个品质:可教化和忠诚。可教化即主人可以驯化,这是成为主人意志产物的先决条件。一切都是围绕着主人意志延伸的,并没有其他出发点,征服躲在所有动机的下面,并非面对生灵宽泛的、不加选择的情愫。狗可能是唯一能被驯化成人之影子的动物,而且影子一旦贴上,背叛亦难。在某些文明中作宠物主角的猫,就入不了狗境,它与人的关系相对独立,经常陷于彼此控制,绝不愿意作人的影子。

二、西方文明的统治术:猎犬与驯化

与异物交手从血液里便会启动改造机器的西方人,在动物王国遍寻可塑之材,万般筛选,才挑到适合作影子的生物。在步入现代之前,贵族豢养的狗必具备有用(可教化的标志)和忠诚两个品质,玩赏不是养狗的目的,所以漂亮和聪明不是甄选的标准。由此解释了西方王室的猎犬和中国宫廷的哈巴狗之鸿沟。人们总把猎犬的能力误认为聪明,那恰恰不是聪明,而是它的某些本能经过人的强化和驯服,能达到最稳定的量化标准,从而为人所用。也许这才是猎犬与玩赏狗的真正区别,它必须指哪儿打哪儿,追杀主子的敌人或猎物不遗余力。而玩赏狗绝无此等重任,它们后来才从异地传入,在现今的市场上也是古灵精怪、邀宠撒娇地诱惑人的钱包,越是下层社会或暴发户越是偏爱在宠物身上寻求眼睛的娱悦——他人的或自己的。但上层社会延续了传统,一般只养纯种猎犬。

我到一葡萄酒商家里作客,徒步三分钟才能走个来回的城堡大客厅里,坐着发财前辈的遗孀,在上等阶层的高龄女人身上,你最能看到金钱与时间的赛跑在冲刺阶段的激战,那最后的拼搏时常比平民女人早早地投降要惨不忍睹。老妇人脚下有两只小狗,其中一只与女主人同命老得瞎了一目。那对小犬短足、长耳、尖嘴,身长尺半,高不及小腿肚,在老太太的黄缎面扶手椅边盘缠着。我从身量武断得出二犬为玩赏狗,却被告知是纯种猎犬,旧时贵人打猎的好帮手,身小而性猛。凑近看,果然牙尖齿利,凶性收藏在玲珑身段里,那异常突出的尖嘴,是用来结束猎

枪下未了之命的。我端着塞弗尔金边细瓷杯喝柠檬茶时,二犬并不过来邀客之宠,只在老妇身边摇尾,因盲而眼睛银蓝色的那只,远远地投来距离的寒光,令人心瑟,不知沙龙里的金汤玉食在多大程度上移了那硝烟里的血性。

具猎犬品性的往往种类有限,为避免节外生枝招来拂逆主人的杂性,绝不混血串种,也就断了新品。此类狗不光观赏性差,戏逗掌玩味亦不足,看上去面冷性拙,对伸过去的手并无玩物狗的灵敏回应。

非是犬莫养的除了有钱人,还有最没钱的人,中间阶层则早已被分化,现代猎场人最大的天敌是诱惑。一文不名的人指的是白种流浪汉,不是吉卜赛乞丐,后者以行乞为目的,常弄一只乞人怜的玩赏狗带在身边,毛绒体幼的妩媚相,为的是骗路人的恻隐之心。而白种流浪汉却是另一群体,流浪是与主流社会断根的唯一生活方式,目的不是乞讨,非如此断路绝人总有一条血脉盘绕纠结地不放手,遗世就成了空言。这些人,不一定寒门贱出,不一定胸无寸墨,性情亦无落草流寇的平易。我称他们前定失败者,败就败在石头般的脆直,刻薄到一根筋,好像生命之路他只抓住飞驰电掣的那匹名叫清高的烈马,被拖拽于地,遍体鳞伤。细瞅他们的眼睛,挤在因沮丧而浑浊黯淡的眸子一角的,是永远抹不去的尖刻,细刀一般在他们与世界之间划下了不可逾越的沟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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