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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终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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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吧!”那字眼,那声音,那态度。

过去从没人道别时跟我说“再说吧”的。听来刺耳、草率、轻蔑,里边挟有一层漠然,感觉能否再见到你,能否再收到你的音信,都无所谓。

这是我关于他的第一个记忆,至今言犹在耳。再说吧!

闭上双眼,念出这句话,仿佛又来到了多年以前的意大利:我顺着林荫车道走时,看着他走下出租车,宽松的蓝衬衫如波浪般起伏,胸口大敞,戴着太阳眼镜,头顶草帽,上下都有肌肤露出来;下一刹那,他就来跟我握手,把背包递给我,然后从出租车后备厢里拿出手提箱,并问我父亲是否在家。

一切或许始于那个地方、那个当下:那件衬衫,卷起的衣袖,浑圆的脚后跟在磨损的布面草底凉鞋滑进滑出的样子,急着试探那条烫热的通往我们家的砾石道,迈开的每一大步都在问:“哪条路通往海边?”

今夏的住客。又一个讨厌鬼。

接着,几乎不假思索地,背对着出租车,他挥了挥手,朝车上另一位乘客,或许是从车站一起拼车过来的,吐出一句漫不经心的“再说吧”。没有称呼,也没有匆匆告别时过渡的俏皮话,什么都没有。他那简短的道别显得轻快、冒失而唐突——随你怎么说,他才不在乎。

看着吧,到时候他也会这样跟我们道别。用那句粗声粗气又鲁莽的再说吧!同时,我们得忍受他漫长的六个星期。

我感受到了威胁。他肯定是那种难相处的人。

不过,我也可能会慢慢喜欢上他。从他圆圆的下巴到圆圆的脚后跟。可是,接下来的几天,我开始恨他。

正是他,几个月前相片还贴在申请表上的人,活脱脱地出现了,而且让人一见倾心。

为了指导年轻学者修改出版前的书稿,我父母每年夏季都请他们过来住。每年的夏天有六周,我必须腾出自己的卧室,搬进走廊那一头的房间,那过去是我祖父住的,要窄小得多。冬天的几个月里,我们去城里住时,那个小房间就临时作工具间、储藏室和通风阁楼用,谣传与我同名的祖父长眠之后仍在里头磨牙。夏季住客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基本上能够随心所欲使用屋内的设施,只要每天花一个钟头左右帮父亲处理信件和整理文件即可。他们最后往往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连续接待了十五年后,我们已经习惯了不只在圣诞节前后,而是一年到头,都会有明信片和礼物如雪片般飞来。他们深深眷恋着我家,每次来到欧洲,总会带着家人特地造访B城几日,到曾经短暂落脚的地方来趟怀旧之旅。

用餐时往往会多两三位客人,有时候是邻居或亲戚,有时候是同事、律师、医生等名利双收人士,在前往自家的夏季别墅前,顺路来拜访我父亲。有时候我们甚至向偶尔来访的夫妻开放自己的餐室,他们耳闻这栋老别墅,纯粹想来一窥究竟。受邀与我们共餐时,他们完全像着了魔一样,跟我们聊很多自己的事情。而这时,总在最后一分钟才接到通知的马法尔达则端出她的家常菜。虽然几杯玫瑰红葡萄酒(Rosatello Wine)下肚后,坐在午后炎热的夏日阳光下,人不免变得懒散迟钝;但是私底下内敛害羞的父亲,最爱听学有专长的早慧之士以数种语言高谈阔论。我们总把这段时光称为“正餐苦役”——过不了多久,那些即将长住六周的访客也会这么说。

一切或许始于他抵达不久后有次磨人的午餐。当时他坐在我旁边,我总算注意到,尽管那年夏初,在西西里岛短暂逗留时,他晒得有点棕褐色,但掌心和脚底、喉咙、前臂内侧都是一样的白皙、柔嫩,因为都没怎么晒过太阳。几乎是淡粉色的,像蜥蜴腹部一样光亮平滑。私密、纯洁、青涩,就像运动员脸上的红晕,或是暴风雨夜之后的一抹黎明曙光。这些透露出的是我死也不会去问的事。

一切或许已经始于午餐后那些无止无尽的空闲时间,人人都穿着泳衣,在屋子内外懒洋洋地躺着,浑身瘫软,打发着时间,直到终于有人提议到礁石那边去游泳。不论是远亲近邻,还是朋友、朋友的朋友、同事,随便哪个人,只要他愿意来敲门询问可否使用我们的网球场,都能在这里四处闲晃、游泳、吃东西;假若待得够久,甚至可以住在客房。

或许一切始于海边。或许在网球场上。又或许就在他刚到的那天,我们第一次并肩同行。我依吩咐为他介绍房子和周边地区,一样样讲过,最后带他穿过那道古老的锻铁大门,走到荒郊里那块偏僻得仿佛没有尽头的空地,然后往曾经连接B城与N城,如今已然弃置的铁轨走去。“附近有废弃火车站吗?”他把目光投向灼热太阳下树林的另一头,或许是想对屋主的儿子提出恰到好处的问题。“没有,附近从来就没有火车站。火车只是随叫随停。”他对这里的火车感到好奇,因为铁轨看起来那么窄。是有皇家标志的双节无顶货车,我解释道。现在,一些吉卜赛人住在里面。打从我母亲少女时期到这儿来避暑,他们就住在那里。吉卜赛人把两节脱轨的货车拖得离海更远了。我问他想去看吗?“再说吧。或许吧。”真是有礼的冷淡,仿佛他察觉出我在以过分的热情去讨好他,便立刻把我推开。

此举刺痛了我。

不过,他倒是说想在B城的银行开户,然后去拜访他的意大利语译者,那是他的意大利出版商为他聘请的。

我决定骑自行车带他过去。

骑车时的对话不比走路时顺利。途中,我们停下来找东西喝。烟草店酒吧里漆黑一片,空荡荡的,老板正用刺鼻的氨水拖地,我们就尽快离开了。一只寂寞的乌鸫栖息在地中海松上,唱出几个音符,旋即被喋喋不休的蝉鸣淹没。

我大口大口喝着大瓶矿泉水,然后递给他喝,自己又接着拿来喝。我洒了一些在手上,抹抹脸,再沾湿手指梳理头发。水不够冷,气泡太少,留下那种意犹未尽的渴。

大家都在这里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等夏天结束。

那么,冬天做什么?

答案到了嘴边,我不禁露出微笑。他领会我的意思,说道:“别告诉我,是要等夏天来,对不对?”

我乐意被他看穿心思。相较于那些比他更早来我家的人,他会更快意会到“正餐苦役”。

“其实,一到冬天,这里会变得非常灰暗。我们来这里是为了过圣诞,否则这里渺无人烟。”

“除了烤栗子、喝蛋奶酒之外,你们圣诞节在这里还做什么?”

他在逗我。和先前一样,我保持微笑。他都懂,也不说什么,于是我们笑了起来。

他问我平时都做些什么。我说,打网球、游泳、晚上出去玩、慢跑、改编乐曲,还有阅读。

他说他也慢跑。一大早就出门。这附近去哪里慢跑?主要是沿着海边的步行道。如果他想看看的话,我可以带路。

就在我又有些喜欢他的时候,他给了我一记当头棒喝:“再说吧。或许吧。”

我把“阅读”放在清单的最末位,是因为我认为,到目前为止,以他表现出的任性与满不在乎,阅读对他来说应该是敬陪末座。但几个小时以后,当我知道他刚刚完成一本关于赫拉克利特1的书,而“阅读”在他的生活中可能并非微不足道时,我才意识到,我必须机灵点,改弦易辙,让他知道我真正的兴趣跟他是一路的。然而令我心烦意乱的,并不是挽回自己形象所要耗费的周章,而是我终于,带着几许让人不快的担忧,迟迟省悟:无论当时,还是我们在铁轨旁闲聊时,我毫不掩饰,但也不愿承认的是,我一直在试图赢得他的心——却徒劳无功。

我提议带他去圣贾科莫(访客都很喜欢那里),登上我们戏称为“死也要看”2的钟塔顶端时,我不该笨到只是呆站在那里,连一句反唇相讥的话也没有。我原以为只要带他登上塔顶,让他看看这城镇,看看这片海,看看永恒,就能将他拿下。可是不然。又是一句再说吧!

但一切的开始也可能比我想的要晚了许多,在我浑然不觉的时候。你看见一个人,但你其实没真看到他,他还在幕后,正准备登场;或者你注意到他了,可是没有心动,也没有“火花”,甚至在你意识到某个存在或有什么在困扰你之前,你所拥有的六个星期就快成为过去,而他若非已经不在,就是即将离开。实际上,你在慌乱地接近自己也不知情的东西,它已经在你眼皮子底下酝酿了数周,而且所有的征兆都让你不得不呼喊我想要。你会问自己:怎么没能早点明白?我一向清楚欲望为何物啊。然而,这次它悄悄溜过,不着痕迹。我喜欢他每次看破我心思时,脸上闪现的那一抹狡黠的笑,而我真心渴望的其实只是肌肤,只是肌肤。

他抵达后的第三天晚餐,我向客人解释我还在改编中的海顿《十字架上的基督临终七言》时,感觉到他在盯着我看。那年我十七岁,桌上年纪最小,讲话可能最没人听,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尽可能将最多的信息暗藏于最少的字句中。我讲得很快,给人一种我说话总是慌慌张张、含糊不清的印象。在解释完自己的乐曲改编之后,我感受到左边投来一束最热切的目光。我一阵狂喜,开始飘飘然;他显然有兴趣——他喜欢我。事情并没有那么困难嘛。但当我好整以暇,总算转身面对他,与他四目相接时,看到的却是冷冰冰的怒目相向。那是玻璃般冰冷残酷、蓄有敌意、近乎残忍的东西。

这令我不安到极点。我何苦受这种罪?我希望他再对我好,再跟我一起笑,就像几天前在废弃铁轨那儿一样,或者就像那天下午,我向他解释 B城是意大利唯一一个,能让卡瑞拉(Corriera),也就是地方公交,载着基督一路飞驰不停的城镇。他立刻笑了出来,听出我在影射卡罗·列维3的书。我喜欢我们的心像是在并肩而行的样子,我们总能立刻猜出对方在玩什么文字游戏,却到最后一刻才说破。

他会是个难处的邻居,我想,最好还是离他远一点。想想吧,我差不多已经爱上了他的手、他的胸膛、他那双生来从未接触过粗糙表面的脚,还有他的双眸——当它们以另一种,更加温柔的目光注视你时,就像发生了复活的奇迹一样。看再久也不厌倦,反而得一直盯着看,好知道为什么总看不腻。

我必定也曾经对他投去过同样带有恶意的目光。

有那么两天,我们的对话突然暂停。

即便在我们的卧房共有的长阳台上碰到,也是一味回避,只有应付了事的“你好”“早安”和“天气不错”,都是些无关痛痒的闲扯。

接着,没有解释,又恢复了原状。

今天早上我想去慢跑吗?不,不怎么想。那么,我们游泳吧。

新欢的痛苦、郁热和震颤,眼看就能获得的美满幸福,却仍在咫尺之外徘徊;在他身边总是坐立不安,怕领会错他意思,担心失去他,遇事都要揣测再三;想要他也想被他要,使出各种诡计;架起重重纱窗,仿佛自己与世界之间立着不止一层的纸拉门;急吼吼地把本来就不算事的事儿煞有介事鼓捣一番后又装作若无其事——这些症状,在奥利弗来到我家的那个夏天,全都发生了。这些都印刻在那年夏天的每一首流行歌曲里,在他住下期间和他离开之后,我所阅读的每一本小说里,在暑热天里的迷迭香的气味以及午后发狂似的蝉鸣里——年年伴我成长的、熟悉的夏日气味与声响,那个时间却突然触动了我,听出了一种独特变调,让那个夏天发生的事情晕染上永恒不变的颜色。

又或许一切始于他来的第一周:我狂喜着,他仍然记得我是谁,没有忽视我,因此,我难得在去花园的路上与他擦肩而过时,不必佯装没注意到他。第一天早晨,我们一早就去慢跑,一路跑到B城再跑回来。第二天一早我们去游泳。接着,隔天,我们再次慢跑。我喜欢跟着还有很多货要送的牛奶货车跑,或跟着正准备好要开始做买卖的杂货商或面包师跑,或趁连个鬼影子也没有的时候沿着海岸跑,那时我家的房子看起来就像遥远的海市蜃楼。我喜欢我们俩并列而行,踩着同样的步伐,同时撞击地面,在岸边留下脚印;私下里,我多想再回到那儿,把脚轻踩在他留下脚印的地方。

每天交替着游泳、慢跑只不过是他读研究生时的“例行公事”。安息日那天他跑步吗?我开玩笑问道。他始终保持运动的习惯,生病也一样,必要时他会在床上运动。甚至连前一晚跟刚刚认识的人上了床,一大早他仍然会去慢跑。他唯一一次没运动是因为做了手术。我问他为什么做手术,那个我发誓绝不再刺激他说出的答案,如同面露奸笑的弹簧玩偶般“啪”的一声弹向我。“再说吧。”

或许因为他喘不过气来,不想多说话,或许他只是想专心游泳或跑步,或许这可能是他激励我专心运动的方式——完全没有恶意。

然而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有些令人既寒心又反感的阻碍,悄悄出现在我们之间。他就好像是故意的,让我松懈、再松懈,然后使劲抽掉任何像是友谊的东西。

钢铁般冷酷的眼神总是一再回来。有一天,在后花园游泳池畔,我在那张已经成了“我的专属”的桌子旁练吉他,他就躺在附近草地上,我立刻认出那种凝视。我专注在指板上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看,等我突然抬起头来,想看看他是否喜欢我演奏的曲子,那眼神出现了:锐利、冷酷,像亮晃晃的刀刃,在被害人瞥见时旋即收回,并给我一个平淡的微笑,仿佛说:现在没必要隐藏。

要与他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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