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想是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思想的提出,标志我党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法治思想具有无与伦比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具体来说,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遵循,也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法治思想对司法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在宪法的框架内重构司法权力配置体系和权力运行机制,为司法公信力提升和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是我党自十八大以来在司法领域改革部署的重要工作内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正如材料所提及的一样,自十八以来,通过重构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政法干部队伍得到了有效地整顿,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等司法领域的现象被大幅消除,确保了司法工作的权威廉洁高效。人民群众关心的冤假错案得到了坚决地纠正,司法的人权保障职能显著加强,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正义,办案结构符合实体正义的严格司法举措有效落实,权责一致、权责统一的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审判权检察权独立行使的科学司法权力运行模式不断巩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这些重大成就,无不彰显了党对司法工作领导的光荣、正确,也凸显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显著优势。 十八以来,党领导下的重构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对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和成就意义重大。这些改革措施,加强了党对司法工作的正确领导,规范了司法权力的行使,完善了权威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效地确保了司法公正的实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作为法治工作的重要一环,司法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司法公正的实现,还能从整体上带动其他法治工作的不断进步:有利于我们从立法环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各项工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利于我们从执法环节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建设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有利于我们从守法环节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增强民众的法治认同,建设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有利于我们从法治监督环节,深化监督体制改革,提高监督效能,有效维护法律权威。总之,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完善,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达成,党的执政能力的不断提升乃至中国式现代化国家的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意义。
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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