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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税法 第一章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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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税依据是政治权利。

税法的特征是义务性、综合性。

税收法律关系是由主题、客体、内容构成的。

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是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实质课税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包括: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征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标志,体现征税深度。

税收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指定的税收法律。

授权立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或条例

税收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在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可以按照全国人大授权立法的规定制定有关税收的地方性法规的是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

税收立法程序的三个阶段:提议阶段、审议阶段、通过和公布阶段。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分为税收实体法体系、税收程序法体系。

我国的税收分别由税务、海关等体系负责征收管理。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消费税(含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全部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印花税。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

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居民(公民)管辖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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