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主页
㊎㊍㊌㊋㊏①②③的背景图
㊎㊍㊌㊋㊏①②③

㊎㊍㊌㊋㊏①②③

打字记录

14

累计打字测试

11 分钟

中文最高打字速度

699 字/分

英文最高打字速度

699 WPM

最近一次中文打字

击败了全国 0% 的人

最近一次英文打字

击败了全国 0% 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废止),第一至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时间: 2024-07-30 浏览数: 30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89 最快速度: 134 字/分 字数: 7705 开始打字练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已废止)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

时间: 2024-07-30 浏览数: 31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13 最快速度: 131 字/分 字数: 8115 开始打字练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已废止)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第二条 收养应当…

时间: 2024-07-30 浏览数: 34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21 最快速度: 122 字/分 字数: 2401 开始打字练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废止)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 根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

时间: 2024-07-30 浏览数: 33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46 最快速度: 102 字/分 字数: 13157 开始打字练习

The Swallow(feat.Midories) - Yoasobi

Here I make new meaning over these watersConsumed and, cut the clear wind as I soarTo flap all wings as fast as I can takeTo my city there, …

时间: 2024-07-29 浏览数: 68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100 最快速度: 64 WPM 字数: 1929 开始打字练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已废止)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

时间: 2024-07-27 浏览数: 44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19 最快速度: 129 字/分 字数: 3177 开始打字练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废止)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

时间: 2024-07-27 浏览数: 77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44 最快速度: 120 字/分 字数: 4263 开始打字练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至一千二百六十条

第七编 侵权责任(续)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续)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

时间: 2024-07-27 浏览数: 125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138 最快速度: 140 字/分 字数: 5697 开始打字练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至一千二百条

第五编 婚姻家庭(续)第五章 收养(续)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续)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

时间: 2024-07-27 浏览数: 61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54 最快速度: 121 字/分 字数: 8704 开始打字练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至一千一百条

第四编 人格权(续)第一章 一般规定(续)第一千零一条 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

时间: 2024-07-27 浏览数: 59 收藏数: 0 评分: 0 测试数: 67 最快速度: 141 字/分 字数: 9298 开始打字练习

当前级别

暂无评级!

被谁挑战

暂无被挑战记录!